小时候,家人都笑我是大嘴巴,口大吃穷郎。
加上瘦巴巴的,我知道我不可爱,也没有漂亮与否的概念。
表姐们总是替我剪娃娃头,到了六年级我索性剪男子头。
那时候的我像个小tomboy,不愿穿裙子,就连露胳膊的背心也不愿意穿。
倔强且害羞。
我的课业和运动都好,就是不得老师欢心。
可能因为我看来像大姐头,会不平则鸣,顶撞老师。
奇怪的是,男同学们都喜欢我。
雷锦胜、罗家伦、张凯伦、张振鹏和别校的男生。
他们说因为我有性格。奇怪!谁没有性格?
后来,看了振鹏写的情信。
他说我在为小学筹款晚宴上跳舞化妆后又卸不干净的样子很漂亮。
漂亮?在他眼前狠狠把信撕破以后,我才开始看自己的脸。
天知道!那以后我的脸就开始冒青春痘。
那是为了让他喜欢上而付出的代价。
多年后重逢,他依然怀恨,我竟如此伤透他的弱小心灵。
说真的!被那么多人喜欢,我还真有点烦咧!
因为,我压根儿没有想要和谁拖手,虽然那时候我心仪雷锦胜。
难怪呀!他早在四年级就喜欢我了!
所以,当我开始发育,女性荷尔蒙的作用下,我在六年级的时候就也开始喜欢他了。
上了中学,我到了大都市,为了不重蹈被一群人喜欢的覆辙,我尽量低调。
我依然蓄短发,性格依旧男子头。
我对男生并不友善,只喜欢与女生亲近。
奈何!第一次到篮球场打个篮球就被人看上了!
他们拿不到我的电话和真实姓名,却找上我家门口来了!
午觉醒来依然睡眼朦胧的我,被门外一声一声的“素真、素真”吓得躲在窗帘后。
原来朋友胡乱替我取了个名字打发那群雄性荷尔蒙作祟而致发情的黄毛小子。
还有那个同校车的男生,每回看到我就像被点了穴,眼定定、口张开。
看他的表情,我很纳闷。有那么好看吗?
直到有一次,我们一群好友结伴到森林局的瀑布去野餐。
大概是中四、中五的时候吧!
那时候,我开始蓄头发,有及肩的长度了。
在那里的厕所,遇上一对母女。
女孩很小,大概五、六岁吧!
我站在镜子前束头发,小女孩站一旁眼定定看着镜子里的我。
她母亲从厕格出来看见这一幕,呼唤小女孩,说她怎么那么没礼貌一直盯着姐姐看。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答案。
她指着我说:“姐姐很漂亮!”
我们两个大人一起失笑。
我看着镜子。镜子里的女生神采飞扬,年轻俊秀,嘴角一抹微笑。
那一刻,我知道我是漂亮的。
不是绝色。也至少曾经得到一句童言无忌的赞美。
我偶而会重遇那天的清灵。
最常看见的,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
因为欣喜,因为陶醉,因为幸福。
镜中的我,眼眸闪亮、双颊绯红。
人说女为悦己者容;我一直相信我为心悦者容。
只要心爱的人在,我就会让自己靓丽起来。
情窦初开那时我就说过了。
“女为悦己者容;我为心悦者容。心悦的人不在了,美丽又如何?”
留不住心爱的人;留不住过隙的白驹;留不住青春的脚步。
狠狠哭过以后,浮肿的脸写着惨不忍睹。
我一直相信,流过泪的眼眸最动人。
只是如今不禁慨叹:我终究感动了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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