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星期我把左手无名指留在车里头,我开始神经兮兮的。
我觉得我实在是太能忍了。还是,我太爱面子了?所以硬撑?
明明就痛得差点儿晕了过去不是吗?
有时想想,我觉得自己很可怕。怎么那样冷静?
这星期我又有新花样了。
我把左手拇指指甲的前三分之一的二分之一折断了。
然后,我发现我的左小腿有个二十仙硬币大小的瘀青。
什么时候弄到的?我没印象。
不过我是乖乖开始喷擦跌打酒。
可是才擦了两天咧!我又出事了。
这次的案发情形我看得很清楚。
大清早,我坐在公司的椅子上漫游。
椅子的滑轮允许我在依然空旷的办公室来回游荡。
有一种偷来的轻松自在。
竟可以在严肃的地方做幼稚的事,我喜欢这种挑衅的趣味。
同事陆续来到,我于是鸣金收兵。
谁料我冲力太大,眼睁睁看着自己朝桌子撞去。
膝盖一阵剧痛。
喏!这叫乐极生悲。
午餐时和同事聊起我身体四肢的新愁旧恨。
她冒出一句让我灵机一触的话。
她希望我不要忘了手脚,它们也是我的一部分。
我怎么可以常常致它们于不顾?让它们伤痕累累?
一语道破我思考良久的问题。
我以前常问学生: 你的手是你?你的脑是你?还是你的眼是你?
我想起戏里灵魂离开身体后,向围绕他肉身的人们大喊我在这里。
我也想起那个男人带笑的眼眸,一脸智慧向我展示剪报上的禅意。
豁然开朗!
梦里那个打翻醋埕的人是我。
梦里那个善于弹跳翱翔的人是我。
现实中背弃纲纪只想对你好的人是我。
莽撞糊涂粗心大意的人是我。
正直搞笑的也是我。
希望你会喜欢这个我。
如同我喜欢这个你一样。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